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虚拟私人网络(VPN)作为用户绕过地理限制、保护隐私和访问境外内容的重要工具,越来越受到普通网民和企业用户的青睐,当这一技术与我国政府对网络空间的依法治理发生交集时,尤其是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简称“广电局”)的监管职责相碰撞时,问题便变得复杂而敏感。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广电局是中国负责广播电视事业管理、网络视听内容审核与传播秩序维护的职能部门,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规范视听节目内容、打击非法传播行为、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从这个角度看,任何可能干扰或规避广电局监管的技术手段,如未经许可的跨境VPN服务,都会被视为潜在风险。
使用合法注册并备案的VPN服务是被允许的,例如企业用于远程办公、跨国通信的专线服务,这些通常通过工信部审批,并纳入国家网络安全管理体系,但问题在于,大量民间使用的“翻墙”类VPN服务往往未经过官方授权,它们通过加密隧道绕过国家防火墙(GFW),使用户能够访问被屏蔽的境外网站、视频平台甚至社交媒体,这类服务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网络安全法》,也给广电局在内容安全和意识形态管理方面带来挑战。
某些非法VPN服务商提供“一键解锁Netflix、YouTube、Twitter”的功能,这直接冲击了国内主流视频平台的内容生态,更严重的是,一些境外不良内容——如极端主义、色情低俗、虚假新闻等——可能借由这类通道流入国内,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破坏社会舆论环境,广电局对此类行为采取严格审查和封禁措施,既是履行法定职责,也是维护国家文化主权和网络安全的必要手段。
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完全禁止所有形式的VPN使用也不现实,部分跨境工作者、留学生、科研人员以及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确实依赖合法合规的跨境网络服务进行工作沟通与资料传输,如何平衡技术便利与监管需求,成为当前政策制定者面临的核心难题。
为此,业内专家建议应建立更加精细的分类管理制度:一方面加强对非法跨境代理服务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另一方面鼓励和支持企业提供透明、可审计、符合中国法规的商业级VPN解决方案,实现“合法用网、有序流动”,广电局也可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提升对非法内容的识别能力和响应速度,构建动态化的网络内容治理体系。
VPN本身并非洪水猛兽,关键在于其使用场景是否合法、目的是否正当,广电局作为内容监管的“守门人”,不应简单一刀切地排斥技术进步,而应在法治框架下推动技术创新与社会治理协同演进,才能既保障公民合理的信息获取权,又守住国家网络空间的安全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