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数字化时代,虚拟私人网络(VPN)已成为全球数亿用户保护隐私、绕过地域限制和提升网络安全性的重要工具,随着技术普及,围绕“使用VPN是否违法”的讨论日益激烈,尤其在中国,《刑法》第287条之一对相关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引发了广泛争议,作为网络工程师,我必须指出:VPN本身并非违法工具,但其使用方式直接决定了是否触犯法律。
我们需要明确《刑法》第287条之一的核心内容:该条款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意味着,关键不在“是否使用了VPN”,而在于“是否明知他人用它从事犯罪”。
举个例子,若你是一名普通用户,在海外留学期间为保护个人数据安全,使用正规商业VPN服务访问学校资源或观看本国无法观看的视频内容,这完全属于合法范围——因为你的目的是自我保护或合理娱乐,并无主观恶意,也未参与任何违法犯罪行为,这种情况下,即便你通过中国境内IP访问境外网站,也不违反刑法。
但如果某人搭建一个专门用于非法交易(如盗刷信用卡、传播淫秽内容、黑客攻击)的平台,并通过匿名化手段隐藏身份,此时如果另一名技术人员为其提供配置、维护或加速服务,且明知这些用途,就可能涉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有案例显示,某公司员工协助客户设置隐蔽通道进行非法资金转移,最终被法院认定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技术支持”,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从技术角度看,我们网络工程师更清楚: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往往取决于日志记录、流量分析和行为模式,一个企业内部使用的加密通信系统,若未经备案擅自连接境外服务器,可能违反《网络安全法》第27条关于“不得擅自设立国际通信设施”的规定;而如果是个人用于学术研究或远程办公,则通常不构成违法。
中国政府近年来加强了对非法跨境网络服务的监管,重点打击的是那些“以技术之名行违法之实”的行为,提供翻墙服务







